北京市知識產權專業職稱評價試行辦法--2021
為貫徹落實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推動本市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助力北京“四個中心”建設,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北京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國有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從事知識產權(含專利、商標、地理標志、版權等)服務和運營管理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層級設置及專業方向
(一)層級設置
北京市知識產權專業職稱納入經濟職稱系列,設置初級、中級、高級,初級只設助理級,高級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職稱名稱依次為助理知識產權師、知識產權師、高級知識產權師和正高級知識產權師。
(二)專業方向
北京市知識產權專業職稱包括知識產權服務、知識產權運營管理兩個方向。
三、評價方式
按照“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管”的方式實行社會化評價。申報人通過考試、評審,取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頒發的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頒發的高級職稱證書后,由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自主、擇優聘任專業技術職務?荚、評審工作每年組織一次,申報條件按照《北京市知識產權專業職稱申報標準條件》(附后)執行。
四、評價機構
(一)考試機構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知識產權專業的資格考試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承擔。
(二)評審機構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知識產權局負責組建評審委員會,開展高級和正高級職稱評審工作。評審委員會下設專業評議組,由3-5名同行專家、學者組成,負責依據職稱評價標準對申報人員的知識水平、專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等進行考核評議。
組建評審委員會專家庫,納入全市職稱評審專家庫統一管理使用。評審專家由北京地區從事知識產權專業領域的行業知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委員和專業評議組成員從全市職稱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產生。
五、評價程序
(一)考試程序
1.個人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可登錄報名服務平臺,按照要求注冊并提交報名信息。
2.考試機構網上審核?荚嚈C構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人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繳費成功為報名成功。
3.參加考試。申報人參加考試,取得考試成績。
4.查詢結果并發放證書?忌卿浿袊耸驴荚嚲W查詢考試成績,登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服務頻道”欄目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二)評審程序
1.個人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可向評審機構提出參評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
2.單位推薦。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公示并推薦。推薦意見作為評審委員會評審表決的重要參考依據。
3.評審機構審核。評審機構按照申報條件對申報人的各項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通過的申報人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
4.評議組評議。專業評議組根據申報人工作和專業情況進行答辯考核,并按照分類評價標準進行定量與定性分類評價。評價意見作為評審委員會評審表決的重要參考依據。
5.評委會表決。評審委員會依據分類評價標準對申報人的知識水平、專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等進行分類綜合評價,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確定相應職稱。評審結果需由全體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并參加投票方為有效,通過人選需獲得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數方可取得職稱。
6.驗收及公示。評審工作結束后,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全市職稱評審的統一要求進行驗收。通過人員名單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5天。
7.獲取電子證書。公示期滿后,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頒發北京市電子職稱證書。
六、其他有關事項
(二)本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