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罪與非法行醫罪的區別主要在于:
1.主體不同。非法行醫罪的主體是不具有醫師執業資格的人,而醫療事故罪的主體是醫務人員。
2.主觀方面不同。非法行醫罪行為人對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態度,既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間接故意,而醫療事故罪對造成嚴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態度只能是過失。
3.客觀方面不同。找法網提醒您非法行醫罪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現為責任過失,也可以是技術過失,而醫療事故罪則僅限于責任過失,技術過失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