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轉委托是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轉委托。
轉委托經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務直接指示轉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托未經同意的,受托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保護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轉委托的權限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托權限和期限。
是指代理人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必要時將代理事項的一部或全部轉委托第三人代為實施的行為,又稱“復代理”。受轉托人稱為“復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