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三條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并向患者通報、解釋。
醫院所采購的藥品
必須符合《藥品管理法》及其他衛生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嚴禁假藥、劣藥進入醫院,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負責把好質量關。醫護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毒麻藥品的管理和使用規定。醫務科應當認真做好住院病人麻醉藥品使用卡的發放和管理工作,科教科應做好藥品臨床研究的管理工作。
放射相關科室
應當做好放射性同位素、放射裝置及放射性藥品的保管和處理工作,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安全防護規章制度。
醫療器械科(設備科)
要嚴把醫療儀器和衛生材料等醫療用品的準入和質量關。對于不符合《產品質量法》和《醫療器材標準管理辦法》的醫療儀器和衛生材料堅決不能購進。各科室不得擅自使用未經招標及醫院審批同意的醫療器械、衛生材料和藥品。
醫院后勤保障部門
應當認真做好各臨床科室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證供電、供水。把好病房膳食供應質量關。
醫院各職能部門
包括人事科、醫務科、科教科、護理部、門診部等應當對所聘用人員、進修人員等實行準入管理制度,加強進修生、實習生的培訓和管理。
醫院感染管理科
應當做好醫院感染的監控和管理工作,各科室應當做好污染物的處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醫院感染的發生率。
門診部及急診科
應當認真抓好醫院窗口服務工作,保證專家按時出診,嚴格按專業診病及收治病人。
醫療質量是保證醫療安全的關鍵要素,全體醫務人員要不斷強化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意識。醫院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全程質量控制和持續質量改進,實行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科室醫療質量控制小組和醫務人員個人三級管理體系。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由院領導和專家組成,院長任主任,是醫療質量管理和控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院長、相關職能部門都有直接的管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