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四平宋吉春律師:駕駛人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限額內是否負責賠償?
在中國,醉酒駕駛機動車是一種非常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由于醉酒駕駛很容易導致交通事故,因此,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限額內是否負責賠償,成為了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一下什么是商業三者險。商業三者險是指機動車較為常見的一種保險,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和車上人員責任險。其中,第三者責任險是指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在使用機動車過程中因過失造成第三者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而承擔的賠償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如果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那么保險公司是否應該在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負責賠償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責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因此,如果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保險公司是否應該在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負責賠償,就需要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來進行判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保險合同中約定的保險責任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此,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限額內是否負責賠償,需要參照以上法律法規和規定來進行判斷。
根據以上法律法規和規定,如果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限額內不應該負責賠償。因為,醉酒駕駛機動車是一種違法行為,保險公司不應該承擔違法行為的后果。此外,醉酒駕駛機動車也是一種高風險行為,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限額內也不可能預先計算這種高風險的賠償金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保險公司不應該在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負責賠償,但是醉酒駕駛人仍然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因此,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駕駛人應當遵守交通法規,不要醉酒駕駛機動車,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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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機構:吉林天嶺律師事務所
專長領域: 勞動糾紛 債權債務 交通事故 刑事辯護
地 址:吉林省公主嶺市公主大街54號吉林天嶺律師事務所
宋吉春律師,現執業于吉林天嶺律師事務所,專注于提供精細化法律服務,以務實的工作作風、高效的服務意識、扎實的理論功底,在當事人中間形成了良好的口碑,熱心公益事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擅長領域:民間借貸、債權債務糾紛、人身損害賠償、婚姻繼承糾紛、各類合同糾紛、勞動工傷、交通事故糾紛、刑事辨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