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壓力大?就能減少撫養費?請提供法律分析,并提供相應的法條
發表時間:2023-03-09 17:38經濟壓力大并不是減少撫養費的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法律義務,無論收入多少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撫養費用。撫養費的數額應當按照未成年子女的實際需要和父母的實際經濟能力確定,不能因為經濟壓力大而減少撫養費。
具體來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對于未成年子女,父母應當承擔撫養、教育、保健等方面的費用。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父母應當根據未成年子女的實際需要和父母的實際經濟能力,承擔撫養、教育、醫療等方面的費用。因此,經濟壓力大并不是減少撫養費的理由,法律規定父母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和經濟能力支付撫養費用。
如果父母認為自己的經濟能力無法承擔撫養費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裁決。但是,法院不會因為經濟壓力大而減少撫養費用,而是會根據雙方的收入、財產、支出等情況,綜合考慮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因此,經濟壓力大并不是減少撫養費的理由,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撫養費用。如有需要,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依據實際情況進行裁決。